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合肥锦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陈浩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5899685943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合肥市建设路35号
    • 微信:
本站共被浏览过 253569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公司动态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门诊病历的内容

2023-12-18 02:26:36    394次浏览

门诊病历1、门诊病历封面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。病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或住址、门诊号、公(自)费由挂号室填写。X片号、心电图及其他特殊检查号、过敏情况、住院号等项由医师填写。

2、初诊病人病历中应含“五有一签名”(主诉、病史、体检、初步诊断、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)。其中:①病史应包括现病史、既往史、以及与疾病有关的个人史,婚姻、月经、生育史,家族史等。②体检应记录主要阳性体和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。③初步确定的或可能性的疾病诊断名称分行列出,尽量避免用“待查”、“待诊”等字样。④处理意见应分行列举所用及特种方法,进一步检查的项目,生活注意事项,休息方法及期限;必要时记录预约门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。

3、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情况;体检时可有所侧重,对上次的阳性发现应重复检查,并注意新发现的体征;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特殊检查。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,接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诊视。与上次不同的疾病,一律按初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。

4、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,急诊病员应加填具体时间。

5、请求其他科会诊时,应将请求会诊目的、要求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清楚,并由本院高年资医师签名。

6、被邀请的会诊医师(本院高年资医师)应在请示会诊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、诊断和处理意见。

7、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时,由医师填写住院证。

8、门诊医师对转诊的病员应负责填写病历摘要。

9、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。

被浏览过 253569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合肥锦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(ID:35222551) 技术支持:李春琳

1

回到顶部